42个处方药转OTC,执业药师又得多留几个心眼了
来源: 21世纪药店
每年都有一些处方药转成非处方药(OTC),今年也不例外。
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板蓝根泡腾片等19个品种管理类别的公告(2018年第16号)。公告显示,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,板蓝根泡腾片等18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;伤湿止痛膏已不符合目前乙类非处方药确定原则,由乙类非处方药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。
执业药师李思博提醒,在审核处方药的同时,不应该暂时“忘记”这些刚刚“处转非”的药品,顾客在购买这些药品的时候,执业药师也应该进行认真的审核。
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,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。
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资质:
经营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。
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资质:
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商业企业(如超市)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。
双跨药品:
是指根据用法用量和用药人群等不同,既可作为处方药有课作为非处方药的药品。
提醒不良反应和禁忌症
处方药转为OTC,意味着包括广告行为在内的推广模式都会发生变化,因为处方药和OTC药品刊登(播发)广告的载体和受众都有所区别,其消费人群等也会发生变化。因此,这不仅仅是药品生产企业的行为,同时涉及用药安全问题。
作为一线员工,执业药师同患者之间是近距离的接触,因此对刚刚“处转非”的药品更应该进行认真审核,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,并将禁忌症、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患者。
关注慢病人群
执业药师在审核这些刚刚“处转非”的药品时,对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也应该进行审核管理,科学指导用药。
被列入OTC目录的药品,一般都是药监局评估过的风险较低的品种,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。但有专家指出,慢性病患者不适合自己私自选择非处方药,因为慢性病有复杂的病理和生理变化,一般需要专业医生对用药进行监控,如果服用某种药一段时间后,病情发生了变化,可能这种药就应该改变剂量或不再适用而需要更换药物,这种情况病人是无法判断的,如果自行购买OTC药品就有可能出问题。对于刚刚处转非的药品,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,所以,执业药师对待这类病人时要非常用心。
“双跨药品”区别对待
前面我们提到,界定“双跨”药的身份主要看其适应症。以阿司匹林为例,它有解热、镇痛、抗风湿、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症,当被用作非处方药时,适应症是解热、镇痛,且用于解热仅限服用3天,用于止痛仅限服用5天;当作为处方药时,适应症是用于风湿、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的治疗,并且可长期服用。
近年来,也有部分药品取消双跨类别,转为非处方药。
今年2月份,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总局关于藿香正气水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(2018年第15号)》将藿香正气水、藿香正气口服液、藿香正气软胶囊取消双跨类别,转换为非处方药,并对上述3种药品及藿香正气滴丸、复方鲜竹沥液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进行修订。
附:42种已转为非处方药药品目录
(整理自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2016年以来发布的调整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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